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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就是在地獄上班13年的超猛大叔,當大家問「有沒有看過鬼」他只回了一句話… 觀看數:13406 人
不敢去啊!
人們將農曆七月份稱為鬼月,每年這個時候都會提起很多禁忌,免得撞鬼。今年57歲的楊清輝卻沒有這些忌諱,他在「地獄」工作十三年,從來沒有見過鬼。楊清輝在麻豆代天府任職,負責管理府內「十八地獄」的設施,每天穿梭在陰暗的環境中,他對那些可怕的行刑場面早就習慣。
▼麻豆代天府被稱為「台灣版鬼屋」,裡面設置有「十八地獄」。楊清輝每天的工作就是掃地板、整理造景、清理垃圾,有人走進地獄再把電源打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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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楊清輝表示,他從來沒有見過鬼,看得到的話每天都在看了!很多前來參觀的民眾問他怕不怕鬼,他的態度很坦然,表示:「沒做虧心事怎會怕,只希望神明保佑我身體健康啦!」
▼麻豆代天府的「十八地獄」已經建成30多年,民眾只要投入40元香油錢就可入內參觀,很多人前來朝聖。內部採用感應式裝置,只要有人走過,相應的設施就會自動演起受刑戲碼。
▼十八地獄刑罰不同。
第一地獄:生前罪孽深重發配受刑,打入各殿受應得之刑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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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地獄:為官貪瀆,濫用職權,刁難老百姓者,受「虎頭」斬之刑。
第三地獄:不務正業,橫行霸道,欺壓善良者,應受「石輪輾磨」之刑。
第四地獄:強姦婦女,或通姦者,應受「炮烙」之刑。
第五地獄:貪圖私利,作偽證害人者,應受「挖眼」之刑。
第六地獄:販賣毒品,製造偽藥及假酒者,應受「下油鍋」之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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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地獄:欺騙婦孺用非法「仙人跳」之手段,取人金錢,害人家破人亡者,應受「石錐穿心」之刑。
第八地獄:用不正當手段,偷斤減兩,貪圖非份之財者,應受「狗吃蛇咬」之刑。
第九地獄:目無尊長,忤逆父母者,應受「大秤」之刑。
第十地獄:強姦、輪姦婦女及殺人者,應受五鬼「分屍」之刑。
第十一地獄:竊盜、誘拐及詐騙害人者,應受「石磨」之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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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地獄:強盜、殺人及劫財者,應受「砍四肢」之刑。
第十三地獄:不孝媳婦,忤逆翁姑者,應受「巨石所壓」之刑。
第十四地獄:專尋對象,吃軟飯、或販賣人口,妨礙家庭者,應受「刮臉」之刑。
第十五地獄:詐財倒會,害人跳水懸樑自殺者,應受「剖肚抽腸」之刑。
第十六地獄:賭博、詐欺及販賣偽品者,應受「切腹」之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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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地獄:專門製造謠言搬弄是非,假罪他人、教唆殺人者,應受「拔舌穿腮」之刑。
第十八地獄:飲孟婆湯之後,領憑證受胎轉世,經「輪迴」出生。
聽完楊清輝對「十八地獄」的介紹,有網友表示「其實鬼月裡面是最安全的吧!」還有人調侃說「炸油鍋的油是不是頂新出產?」人活著應該有一些敬畏之心。十八地獄中的設施有些可怕,但很有教育意義。分享出去,讓更多人看到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