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精神契約?
《什麼是精神契約?》 一九三五年的冬天,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日子。 被告席上站著一個衣衫破舊、滿面羞愧的年近六旬的老太太。她因偷盜面包房裡的面包被面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。 法官審問道:“被告,妳確實偷了面包房的面包嗎? 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:“是的,法官大人,我確實偷了。”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,嚴肅地說道:“肅靜! 下面宣佈判決:” 老太太為難地說: “我若有十美元就不會去偷面包。 這時候,旁聽席上站起一位男人,面對老太太鞠了一躬說:“請妳接受十美元的判決吧。” 說畢,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,掏出十美元,摘下帽子放進去。 又接著說:“我是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,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,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,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面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。”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訝了! 片刻,所有旁聽者都起立,每個人都拿出了50美分,放到市長的帽子裡,連法官也不例外。 按法律,老婦人偷竊面包被罰款,與外人何干? 他還告訴我們,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,人來到這世間,作為社會的人類,是訂有契約的:物質利益的來往,有法律的契約;行為生活的交往,有精神的契約。 善,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相對的一種品質,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。 我想起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了一首德國牧師馬丁•尼莫拉的短詩: “在德國,起初,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,我沒有說話,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;接著,他們追殺猶太人,我沒有說話,因為我不是猶太人;後來,他們追殺工會成員,我沒有說話,因為我是新教教徒;最後,他們奔我而來,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。” 這正是背棄精神契約的最終結局。 人生在世, 誰都有可能遭遇危難和困境,誰都有可能成為弱者,如果我們在別人危急時不援手,誰能擔保自己不會吞咽孤立無援的苦果? 人心只有向善,才能夠被陽光照耀,所以善的契約才可以在世界普遍存在。 當今的社會太冷漠!人們因此會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啊! 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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