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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催嬰兒車快過馬路 他嗆「沒人性」竟被訴 觀看數:977 人
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2月陪女性友人推嬰兒車過斑馬線,遭林姓交通警察催促「快、快、快」,陳男認為警員不顧嬰兒可能翻覆風險,當場嗆警:「你這個警察有沒有人性!」竟遭林警控告侮辱公務員罪並起訴,但台北地院認定陳男只是對警員指揮不當表達意見與評論,今判陳男無罪。判決指出,去年2月5日晚間7時許,陳男陪同推嬰兒車載1歲嬰兒的女性友人走在北市南京東、東興路口斑馬線,因綠燈通過時間只僅剩20幾秒,松山分局交通分隊林姓警員持指揮棒催促:「快、快、快。」結果引發陳男不滿,當面嗆警:「你是在指揮車,還是在指揮人啊」、「你這個警察有沒有人性啊」、「你有沒有常識啊!」結果挨告侮辱公務員罪,並遭北檢起訴。台北地院開庭時,陳男堅決否認侮辱林姓警員,強調當時他認為警員指揮交通不當,行人有行人的路權,警察要求推嬰兒車的行人快速通過,若嬰兒車翻覆很危險,才當場向林警反映,目的是在保護朋友的安全,沒有公然侮辱的動機與犯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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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張欽/台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