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名事業有成的女子,今年2月與好友飲酒醉後,請工作夥伴鍾姓男子來接她,當她第2天清醒後,發現獨自一人全身上下一絲不掛在沐蘭汽車旅館,她因聯繫不上鍾男,因此懷疑被老友佔便宜,便告鍾男乘機性交,只不過當女子到醫院驗傷後,卻發現胸罩上的DNA是鍾男雖是所有,但內褲上的DNA卻是另名姓名不詳的男子,由於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鍾男違背女子意願,台北地檢署因此將他不起訴,至於女子底褲的DNA到底是誰的,至今成謎。
女子指控,今年2月晚間,她與友人在松山區某熱炒店聚餐,由於喝了不少酒,因此打電話給平時合作的工作夥伴鍾男接她,由於喝得很醉,上車後她就什麼都記不得,等到隔天清晨醒來,發現全身赤裸的躺在沐蘭汽車旅館房間內,她試著連絡鍾男都沒接通,本來想說算了,自己1個人回家,但當天一起聚餐的女性友人聽到她的遭遇後,建議她報警處理,她因此對鍾男提出乘機性交罪告訴。
鍾男到案後否認有欺侮女子,並且提出行車紀錄器,忠實的還原當天的情形,鍾男說道,他們原本只是普通的工作伙伴,直到今年1月開始交往,2人有比較親暱的行為。2月1日當天,他去載女子時,她提議要去萬豪酒店,但因為萬豪比較貴,他就載女子到附近的沐蘭汽車旅館。
鍾男表示,在開車途中,女子一直叫他「老公」,一下子將腳放汽車的儀表板,一下子又放到他的大腿上,在進到旅館房間後,她就脫光衣服,要「老公」陪她睡,這時他有摸她的胸部,等到他進到浴室洗完澡出來後,女子熟睡叫不醒,他付了住宿費後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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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將鍾男的唾液與女子重要部位的採集到的檢體進行比對,結果發現,女子左胸採集的檢體DNA型別與鍾男相同,但是內褲上所驗出的DNA型別,卻不是鍾男,而陰道、肛門則未驗到男性Y染色體DNA型別,因此無法認定鍾男涉犯乘機性交罪。
至於鍾男在女子左乳留下的DNA是否有違背女子的意願,檢察官則從雙方LINE的對話記錄發現,雙方交情匪淺:
女:晚上你來接我嗎?
男:還是你來接我。
女:我又沒車. .你介意搭公車嗎?哈。
男:今天下午2點,等一個人咖啡,要來杯老闆娘特調嗎?哈哈。
女:改天,明天也可以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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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:沒喝. . . 就當不成老闆娘了。
女:你開的?哈哈。」、Anything for u
男:恩,我要去diy了,因為某人不給我。
女: haha。『OK!OK!沒問題(貼圖)』」
檢察官從行車記錄器內容及LINE的對話記錄,發現2人情誼深厚,女子當天已在車上逗弄鍾男,2人縱然在旅館有親密的愛撫行為,也難以認定鍾男有違反女子的意願愛撫她的左胸,因此處分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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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呂志明、游仁汶/台北報導)
=====網友意見=====
對於女子內褲上的DNA究竟是誰的,引發網友議論,「所以上億精兵是誰的」、「看來要問問沐蘭汽車旅館當晚值班員工了...」也有網友揶揄,難道是「內褲沒洗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