割喉殘殺8歲女童的兇嫌被判「免死」,法官稱接受治療後「有回歸社會可能」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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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台北市文化國小發生女童割喉案件,兇嫌龔重安在被捕後希望被處以死刑,但被指出罹患思覺失調症,最高法院指出龔男若經過教化與矯治,可以「回歸社會」,最終以免死定讞。
▼2015年5月29日下午,29歲的龔重安翻越文化國小校園後門圍牆,隨機殺害8歲的劉姓女童。他於犯案後自行洗淨雙手報警,但檢方發現龔男從2011年就有幻聽、幻視症狀,鑑定後才知道他罹患思覺失調症。
▼一審時,經由台北榮總和中央警察大學的精神鑑定和心理評估,都認定龔男如果接受治療,有教化可能,所以判龔男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▼不過在二審開庭時,龔男多次否認自己患有精神疾病,更當庭糾正律師,自認不必再重做精神鑑定,他宣稱自己一心求死,所以懇求法官判處他極刑。
▼最高法院認為龔重安只是想利用司法審判,從幻聽、幻視中的折磨解脫,更指出他的犯行自私又殘酷,並造成社會嚴重恐慌。高院稱龔男犯案時「相當有算計」,犯案時無精神耗弱情形,且至今未跟受害家屬道歉,並無悔意,所以不宜減刑。
▼檢方則求處龔男死刑,但高院指出龔男並沒有前科,過去也沒有暴力習慣,接受專業治療、輔導的話,仍可能治癒並復歸社會,未達死刑程度,還是維持龔男無期免死。最高法院已駁回龔男與檢方的上訴,全案定讞。
雖然龔重安遭判無期徒刑,但社會對於他「逃過一死」仍充滿憤怒。
來源:appledaily 文章來源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70803/1174671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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