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從「坪林溯溪意外事件」中的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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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從「坪林溯溪意外事件」中的提醒】 「沒有絕對安全或危險的水域。」意外發生絕大部分是個人輕忽警示所致。 暑假即將到來,最讓家長們擔心的就是孩子們戲水的問題,熱浪侵襲,免不了讓人想到海邊或溪河流消暑為快,但玩水時提醒您睜大眼睛,看看附近有没有禁止戲水標幟呢? 臺灣地區許多溪流及海域水面看似平穩,水底下卻暗藏惡流,例如:水流遇瞬間落差地形時(如攔沙壩),就會產生翻滾現象的翻滾流;水流繞著岸邊轉彎處或遇到障礙物所形成的漩渦流;將人快速帶離海岸邊,往外海飄流的離岸流等,如果被捲入,就可能無法抽身;加上臺灣夏日午後的雷陣雨,可能造成溪流、湖泊水位上漲、水流湍急;水(野)塘、深潭、水埤等,因為水質不佳、深度不明、水底雜物多等,可能造成下水者受傷或陷入泥沼,這些都可能提高發生溺水的機率。 體育署提醒以下預防溺水及自救或救人正確的作法: 一、預防溺水:如果在水域活動或戲水時,有急流牽引、遊戲嬉鬧、未熱身即下水、誤入深水區、水流溫差大等情形,都容易跌倒、受傷或抽筋,而發生溺水。 二、自救:進行水域活動時,如遇受傷跌倒、受傷或抽筋等危險時,應先鎮靜並設法上岸,若自覺有所困難時應及早舉手呼救,並運用踩水、漂浮或漂浮物等待救援。
據溺水案例研究統計顯示,有穿戴著救生衣、游泳圈、魚雷浮標等之溺水者,因可漂浮在水面,可以等待救援時間較長,獲得救援的機會也較高。 三、救人:如遇有人溺水時,應立即大聲呼救(叫),打電話報警(叫),利用竹竿、木條、衣物等延伸物(伸),抛送球、繩等漂浮物(抛),利用船、浮木、救生圈、保麗龍等大型浮具划過去(划)等方式,間接進行搭救; 牢記救溺三原則:【岸上救生優於下水救生】、【器材救生優於徒手救生】、【團隊救生優於個人救生】。若無間接物且已受到身旁溺水者拉扯入水時,應儘速移至溺水者之背後,拖住溺水者的頭頸與上背使成直線,維持臉朝上露出水面,盡量不動,並大聲呼救等待救援。 ・*:.。..。
.:*・・*:.。..。.:*・・*:.。.. 主一直看顧我們與我們同在,但也不可輕忽,將自己擺在危險的環境試探主。 願我們都有正確的提醒,讓弟兄姊妹,我們的下一代,有個平安喜樂的假期。
『對祂說,你若是神的兒子,就跳下去罷;因為經上記著,“主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,用手托著你,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。”耶穌對他說,經上又記著,“不可試探主你的神。』太四6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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