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會不在意,你就贏了!與其苦苦糾纏,不如各自安好,與其互相折磨,不如彼此放過...
|
|||||||||||||||||||||
「與其苦苦糾纏,不如各自安好,與其互相折磨,不如彼此放過。」 人和人之間,可近,可遠,心和心之間,可冷,可暖,事和事之間,可繁,可簡。 有時候,不是事情本身複雜,而是我們想的太複雜。有時候,不是感情本身難握,而是我們在意的太多。 我們都是單一的個體,不要苛求別人必須對你好,不要責備別人對自己太計較。
我們不能改變別人的決定,卻可以左右自己的心情。 01.單身多年的表哥終於有了女朋友。更難得的是,兩人還有共同的愛好——看足球賽。然而好景不長,一次看比賽的時候, 兩人就“裁判到底有沒有錯”而爭辯起來,最後誰也無法說服誰。兩人喜歡的球星也不一樣,也常常因此而爭吵得面紅耳赤……原本共同期盼的一起歡樂地坐在屏幕前看比賽的場景,也從未出現過。
於是交往還不到一個月,倆人便怒而分手。 前幾天在微博上看到這樣一件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事:關注的一位博主,喜歡發些科普性的小東西。 某天發了一個瓷器,有評論說這種瓷器一般都是綠色的,怎麼可能會有紅色的? 這位博主真的去搜索圖片去了,搜到了高清的紅色大圖準備回復,突然一想,這是圖什麼呢? 有些人懶得無可救藥又自認絕對正確,自己又何必多此一舉挑戰他的“真理”? 很多時候,我們總會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和別人爭辯。但實際上,爭辯浪費時間,破壞心情,毫無意義。 尤其是網絡上的口角之爭,你不知道他們學歷如何,知識儲備怎樣,他們也不能給現實中的你帶來影響,只是嘴皮子一動就覺得自己說的是無上真理——這樣的人,你不需要去搭理。
爭辯來源於你和別人的溝通,只要是溝通,必然會有意見不同的情況發生,這便牽涉到“自我價值保護”原則。 自我價值保護是自己對自身價值的心理支持,防止別人對自己進行貶低和否定。 因此我們總是對別人的看法非常在意,他人的評價是自身價值的反映。 當沒有得到認可、接納,你第一反應當然會感到心慌——我怎麼會是“錯誤”“沒有價值”的?於是,當我們無法控制情緒時,便會開始爭辯了。 但當你足夠強大、足夠自信的時候,就不需要被認同了;同樣,當對方太過愚昧無知,你也不需要得到他的認同——你心裡會清楚,得到這樣的人的認同也沒有什麼意義。
我們需要那些有知識、有品位,層次比自己更高,或者層次和自己相同的人的認可,但不需要愚民的認同(除非你是個政客)。 02.最近公司要進行業務調整,上層拿不准注意,方案A和方案B哪個更好,兩位同事就此爭辯了起來,公司決定兩個部門實施不一樣的方案,看看效果。結果證明贊同方案A的同事勝利了。 贏的同事當然很得意,但沒有持續多久,他發現那位被證明失敗的同事已經不再搭理他,需要合作的時候也不再積極合作,導致A同事有許多工作更加費時費力了。 這位A同事後悔不迭,但又不肯低下頭去和解。
其實真正需要你去頭疼解決的,並不是爭辯時的一時對錯,而是爭辯後的人際關係。 工作中你當然不可能和別人意見完全一致,但即使面對爭端,也要冷靜,至少爭辯的時候給對方留點面子,要是真撕破了臉,誰都不好看。 我們常有一種刻板的思維,以為不堅持自己的觀點就會失去什麼。 我們缺乏足夠的安全感,希望別人服從我們的意志和安排。 事實上,沒有兩片葉子是相同的,也沒有兩個人能時刻保持一致的觀點,這個世界上,永遠都存在著不同的見解。 一旦開始爭辯,你便很容易失去理智,什麼後果都考慮不上了。一位警察講過,80%以上的殺人案,其實都只是因為口舌之爭,然後升級成肢體衝突,失去理智之後激情殺人。謀殺都很少見,高智商殺人甚麼的,他從警十年,從未見過。 所以,凡是能商量的事,就盡量不要爭辯,退一步就是海闊天空。 那麼,該怎麼避免爭辯呢?一般來說,爭辯有兩種情況:1. 反對對方觀點2. 已經知道對方是對的,只是想挽回一點買腦子 第一種情況,你們意見不合。假如你發現對方邏輯清晰、知識豐富、一針見血,就要學會傾聽,不要把對方視為威脅自己價值的敵人,嘗試把爭辯的衝動改為和諧的交流。 假如對方毫無邏輯、明顯在胡言亂語的,那麼你可以權當沒聽見,學會閉嘴。 不需要與低層次的人一般見識,不要再愚蠢的人身上耗費寶貴的時間。 第二種情況,你其實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。既然如此,何必浪費共同的時間呢? 竟然與一個對的人爭論對與錯,其實事情本身的對錯都不重要了。這個時候,你應該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缺的是什麼——不是巧舌如簧的本領,而是直面自身錯誤勇氣 。你要對內心那個不敢認錯、想靠爭辯挽回面子的自己大喊一聲:閉嘴,我錯了!給自己養成一個良好的態度,比贏得一時的口角之爭更有意義。 參考來源:https://horo88.cc/5209/ |
|
轉發 分享 是一種境界 |
你有什麼想法嗎?? 快留言!! |
Facebook 粉絲 留言版 |
922人都推薦這個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