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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十大奇案「八仙飯店滅門案」超兇殘 !! 看到叉燒包都會顫抖嘔吐……

 

黃秋生「人肉叉燒包」真實版,「八仙飯店滅門案」更兇殘 !! 看到叉燒包都會顫抖嘔吐……

 


還記得黃秋生的人肉叉燒包嗎?香港奇案之八仙飯店滅門案真實紀實

 2017-10-13

香港十大奇案之一的八仙飯店滅門案當時也是震驚了整個中國,雖然事過多年,但是這件滅門案始終是大家關注的焦點。如果在沒有強有力的新證據情況下,30年前的八仙飯店滅門案是不會再重審,而且當時的嫌疑人黃志恆也已經在牢里自殺身亡,到底是畏罪自殺還是有其它原因,我們現在是沒法知道了。

八仙飯店

據網上資料顯示:嫌疑人黃志恆在殺八仙飯店店主一家人之前有過案底,1973年11月香港則魚涌英皇道一宗謀殺縱火案:疑兇陳梓梁向事主借錢不遂,將之困綁浸在浴缸中溺斃,還將事主之妻、小姨斬傷,再用石油氣爐放火。陳梓梁后逃回鄉間匿藏,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,用火將雙手拇指、食指的指紋破壞,再化名黃志恆偷渡來澳,獲發身份證。這件事黃志恆也在遺書中承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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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仙飯店現址

關於八仙飯店滅門案的說法有以下兩種:

由於事情過了30年了,很多資料都已經不存在,簡單的看網上是資料有兩種說法:

1.八仙飯店滅門案事發經過:1986年10月6日,黃志恆在獄中披露案發經過,全因鄭林欠賭債不肯償還導致殺機。黃志恆與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夫婦認識多年,且經常一起賭博,通常是打麻將,有時賭沙蟹。案發前一年(1984年)某晚,黃在飯店內與鄭林夫婦及廚師聚賭玩沙蟹,鄭妻的九姨陳珍亦在旁觀戰。

黃志恆以2,000澳門元的賭本與鄭林搏殺,經一輪交鋒,黃贏取近18萬元,鄭林當時答允一年內清還賭債,並口頭承諾若不能還款,將自願將八仙飯店抵押給黃。案發前一年內,黃多次向鄭林夫婦討債均被拒絕,未能從中收取絲毫分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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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至案發當晚(1985年8月4日)八仙飯店收鋪后,黃志恆再到飯店向鄭林討債,當時亦遭鄭拒絕,由於鄭曾承諾若不能償還賭債將讓出八仙飯店給黃經營,因此黃志恆當時已另外找到廚師及一班伙記,並已通知他們準備於8月8日上工,惟讓出飯店方案亦遭鄭林拒絕。據黃志恆說,他原想叫鄭林先償還兩至三萬,餘款可以慢慢還,此時鄭林則謂:「還乜X嘢呀?你又冇借據。」(還什麼呀?你又沒借據。X為廣東話粗口)雙方於是發生爭執,黃志恆隨手撿起台上的啤酒樽,擊碎樽底成為一個半截斷開的利器,一手箍著站在身旁的鄭觀德(鄭林幺子),用破樽頂住他的頸部,喝令眾人不得揚聲。雖當時鄭林一家及廚師共9人在場,但由於鄭觀德是鄭林夫婦的獨子,各人均不敢妄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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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志恆著令各人用繩索互相捆綁,並用布條將口部塞住,最後綁剩鄭妻岑惠儀及鄭觀德。黃於是著令岑氏亦用繩綁起幼子。此時,鄭妻突然發難,大聲呼喊並欲抱起其子,黃志恆一個箭步衝上,用破玻璃樽擲向鄭妻頸部,岑氏當場斃命。黃於是狂性大發,接著用破樽擲斃或徒手勒斃餘下各人。當時屋內九名受害者中,最遲遭毒手的是鄭林幼子鄭觀德,他被殺前曾向兇徒黃志恆說:「九姨婆會報警拘捕你!」黃志恆之後到九姨婆陳珍的家,假稱鄭林幼子發燒,把她誘騙到八仙飯店,再將她殺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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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志恆承認用8小時將屍體碎屍肢解,然後分多次放入兩層的黑色膠袋內,逐袋棄於垃圾箱。

2.黃志恆的遺書稱,他就是1973年殺人縱火案的陳梓梁,但是,八仙飯店滅門案不是他做的。

黃志恆被捕后曾兩度自殺。1986年10月4日下午,他利用市牢監獄內的鐵皮垃圾箱,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橫鋸,被囚犯發現,經5小時搶救后得以保命。

同年12月初,他在獄中多次與其女伴黎氏見面,在最後一次會面時,雙方放聲大哭;他廿多歲的長子阿源亦在同一時期探訪父親,兩人神情肅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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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4日凌晨,黃志恆磨鋒汽水蓋拉環,在之前自殺的傷口再次割脈;當天上午8時,獄警派發早餐,發現他已無氣息,手腕被一幅染滿鮮血的棉被覆蓋。他當時住在市牢大樓A樓樓下五號倉,倉內共收禁28人,有犯人事後指,當晚看見黃志恆坐在床上,利用外透入的燈光做膠花手工,以為他只是打發時間。警方事後在黃志恆身邊,找到遺書、哮喘葯及數本色情雜誌。

黃志恆

黃志恆死前曾向報館寄出一封自白書,這是黃志恆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,行文頗生澀。信中說:「請代我平反這冤案,請想,一個臨死的人還會說謊,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,是有因的。九月廿八日兩點鐘,司法處謂想了解一些事,我在那裡一直坐了十多個鐘頭,在這段時間,我估計他們在觀察我心境,由於在澳門從未做過對人不住的地方,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,迄至他們問及關於八仙飯店之事,我從實告訴他們,也就是我如何認識鄭林及至如何接替業務等,足足問了兩夜三天,分四個人同是問這些,最後在十月一日零時謂要控告我謀殺鄭林一家,當時我已是疲勞之極。

香港那邊東窗事發,我已抱定以死以謝世人,本來我已當陳梓梁已死去,而且在孩子面對他們父親早就去世,這是由我將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,那時開始,我已洗心革面,壞事不但不會做,而且連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,凡事都有動機,而我已守了十多年,孩子剛畢業,踏入社會工作,我應該安享晚年。

早在一九八四年當鄭林欠我十八萬八千時,我已有心收購八仙飯店,這是有人證的。總而言之,我絕對做不出這案,如果是我承認又何妨;況且編輯先生你見到這信,我已經不在人世。現在凄涼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歲的孩子,輿論對她很不公平,難道我已改過自新,重新做人想過著幸福的晚年,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,我的太太最無辜,我以前是壞人,我應承擔一切後果,但我太太是鄉下婆,什麼也不識,絕對是好人,難道社會竟然會對她不伸出同情的手,加以援助她?

我鄭重聲明,我之自我解脫,並非畏罪,而是多方面的,我患有哮喘宿疾,屬次就不想再挨下去,今次終要實現。」

人之將死,其言也善。

澳門市牢今天有「送鬼」的習俗,正是由此案而起。獄警相信死在獄中的人,會被監獄之殺氣威懾,鬼魂長困而未能安息,獄警當時為黃志恆辦理「出獄」手續,一人手持黑傘,另一人手持燒香,把黃志恆送出監獄。

發現肢體:

1985年8月8日中午12時,多名泳客在路環黑沙阿婆秧灘發現數件人體殘肢,隨即通知水警。警方其後在現場進行打撈,撿獲8件人體斷肢,短短數日內在同一地點獲11件人體斷肢,切口整齊,似是被利器斬下。司警在調查過程中,曾邀內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,留下紀錄。

警方收到失蹤人口信件:

1986年4月,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,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蹤,原為鄭林所有的八仙飯店等產業,被一名姓黃的男子霸佔,並懷疑黃某謀財害命。司警接信后復驗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灘發現的斷肢,發現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紋,與八仙飯店失蹤者其中一名年紀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。司警即對八仙飯店的新東主黃志恆(50歲)進行嚴密監視。同年9月28日下午,黃志恆突然匆匆離開八仙飯店,欲進入中國內地,司警發現后即將之截住,帶署調查。

當年報紙的報道

八仙飯店十名失蹤人信息:

八仙飯店東主鄭林(50餘歲)及其妻岑惠儀(42歲)

女兒鄭寶瓊(18歲)、鄭寶紅(12歲)、鄭寶雯(10歲)、鄭寶華(9歲)及兒子鄭觀德(7歲)

女東主的母親陳麗容(70歲)女東主的九姨陳珍(又名陳麗珍,60歲)

八仙飯店廚師鄭柏良(61歲)

疑點:

案發時,曾有一名約30歲男子到陳麗珍家,此人並非黃志恆。

從殘肢化驗結果得知,死者並非被毒死。

案發時正值盛夏,若屍體未有及時處理,將會發出惡臭,但當時並未有人投訴屍臭問題。

雖然,黃志恆已經死亡,但是這件事感覺並不像大家看到的這麼簡單,到底八仙飯店滅門案是不是黃志恆做的,大家都不知道。

很多人說八仙飯店滅門案明明發生在澳門,為什麼卻被列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呢?老實說,我也不知道,可能因為和香港鰂魚涌福昌樓殺人放火案是同一兇犯有關,又可能以前我們並沒有把香港和澳門分得那麼清楚,以前我們說香港,其實就是現在的港澳的意思,已經把澳門包含進去了。

此案之所以影響巨大,轟動一時,一個原因當然是作案手法太過兇殘,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,是外界一直揣測案中死者的遺體被製成「人肉叉燒包」,所以根據此案改編的電影很多,有1996年的《人頭肉骨茶麵》,2002年的《新人肉叉燒包》,2005年香港亞洲電視劇《危險人物》等等,但以1993年的《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》最為知名。

電影: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

1994年的第13屆香港電影金像獎,電影《新不了情》是這一屆金像獎的最大贏家,該片一舉獲得最佳電影、最佳導演、最佳編劇、最佳女主角,最佳男配角,最佳女配角六項重量級大獎。唯獨是最佳男主角這個獎項,敗給了一部三級片,這部三級片就是黃秋生主演的《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》。

憑一部三級片獲得金像獎最佳男主角,可謂是前無古人,後無來者,因為目前為止,也就只有黃秋生一個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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