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都說不能隨便打孩子!但遇到「下面這幾種情況」一定要打孩子,不然就完蛋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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敢問今天80後的父母,誰小時候沒挨過父母的“竹筍炒肉”? “三天不打,上房揭瓦,”說的就是你沒錯吧~ 但當我們自己有了寶寶之後,曾經信奉的“棍棒教育”,今天已經不時興了,隨便搜一搜,每一篇育兒知識,都告訴你,不要打孩子,不要打孩子…… 信奉“沒有不好的孩子,只有不合格的家長”理念的人應該不在少數,持這種觀念的人肯定會反對打孩子,甚至認為打孩子是愚蠢的,是父母自己無能,是不會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種表現。新時代的婦女了,哪個不想活的優雅一點,輕聲細語、溫柔智慧地對付熊孩子,又聰明又有效,可是生活中偏偏有的時刻: “孩子經常無理取鬧,到超市就要買這買那,不給買就坐在地上哭鬧。我尷尬死了……” “到別人家去就亂翻亂動,還會到人家沙發上亂蹦,無論你怎麼說,孩子都不聽話。這不是成人家口中的熊孩子了嗎?” “上次我女兒竟然拿了幼兒園同班小朋友的橡皮泥回家……真的氣死我了。” 工作繁忙,家事繁重,沒有時間、也沒有耐心跟孩子好好講道理的時刻,真的想抬手打兩下——可是人人都告訴我孩子不能打,天哪,打了孩子,一是心疼孩子,二是後悔,生怕打孩子會在孩子的心裡留下不良的陰影,到底該不該打孩子?打了孩子後應該怎麼辦呢? 1、打之前,想一想,是否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?不打能行嗎? 不管怎麼說,不打孩子應該是一個理想的狀態,所以首先要做的,判斷情勢,看有沒有必要打。
當熊孩子犯錯誤時,先不要急,不要衝動,這時候,你可以向Ta說出自己此刻的感受,讓孩子知道你對他剛才行為的不滿。比如,明確表示“我現在心情不好!”“你這樣做我很不滿意!”看看能不能促進搗蛋鬼反思。如果條件允許的話,讓孩子自己承受行為的過失或者錯誤造成的後果。比如,牛奶打翻了,就不能喝牛奶了,同時,孩子還需要自己來清理桌子上的牛奶。 這樣讓孩子明白了自己的錯誤可能導致什麼結果,也不失為一種好的懲罰措施。
但是有的時候,在超市,在別人家裡做客,眾目睽睽之下,沒有時間給你輕聲細語地教訓孩子,如果不打,已經影響到了他人或者擾亂了公共場所的秩序——或者說,真的氣的腦門子都疼了——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,那就打吧。 但是就算打,也必須冷靜的打,不可以表現出暴怒,不可以太情緒化。一定要理性的打,冷靜的打,跟孩子一邊講道理一邊打,千萬不能像潑婦一樣胡亂打一氣。因為在情緒激動的時候打孩子,不僅不能指出孩子的錯誤,還會讓他們感到難堪,從而心靈造成傷害。這時候的孩子,因為著眼點在父母激烈的情緒上,往往不會認為自己有錯了,隻會覺得自己是個壞孩子。
2、這幾種情況可以打 我知道你們又要問了,到底什麼情況是非打不可?什麼情況下,無論如何都不能打? 有的時候,一些原則上的問題,必須採用“打”的方式才能讓孩子知道事情的嚴重性。 1.如果孩子喜歡觸摸一些危險物,喜歡到一些不安全的場所,但由於孩子年齡太小,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,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,家里人又沒有足夠時間看住孩子時。比如:有很多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、開水瓶、玩火等,如果不及時而有效地加以製止,將會發生不堪設想的後果。 2.當孩子某些作為、習慣、心理傾向,長大後有可能發展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時。比如:從家裡偷過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;還有很多小男孩喜歡打人欺負比他弱的孩子,並以此為樂。
3.過於自私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,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。 4.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有規則存在,但他仍然故意犯規時,或者犯規後還絲毫不認錯,下次還想再犯時,可以打孩子。簡單地說,屢教不改時,可以打他。 3、打的時候,一定得注意這幾點: 就像前面所說的,可以打了,必須打了,能打了,孩子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打的,打的時候,還得保持優雅客觀理性,首先保證以下幾點: 1.及時懲罰,不能倒算帳。 2.講明道理,告訴孩子下次應該怎麼做。
3.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。 4.不能經常打孩子。俗語道:“常罵不驚,常打不怕。”孩子要是經常挨打,由於“久經沙場,千錘百煉”,就會變得“軟硬不吃,刀槍不入”。記住,體罰絕對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。 5、安全問題,處罰物品的材質避免過於堅硬; 6、控製自己的情緒反應; 7、處罰的地點應選擇不明顯、不正對大門地方,以免傷到孩子自尊心; 8、注意措詞、語氣,勿以威脅、恐嚇的話語對孩子說; 9、處罰內容需徹底執行,不寬容、妥協; 10、處罰後,安撫孩子,讓他知道父母對他的關心和關愛。 4、還有的時候,無論如何都不能打 不光打孩子有這麼多條條框框的,有些情況下,無論你再怎麼生氣,都最好別打孩子。 如果孩子犯錯誤,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,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,或者.孩子所犯的錯誤,父母自己也在犯,那就不是孩子的錯了,不要把你的錯誤轉嫁到可憐的娃身上。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,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: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,十分敏感的孩子,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。 另外,打孩子還有年齡限制。 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。 根據心理學家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,3歲的孩子處於遊戲期階段,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,同時孩子的良心、道德感也有了發展,自我統一性開始出現,而3歲前的孩子,這一切都沒有出現,或者只是剛剛發展。 6歲以後要盡量少打,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。 一般而言,孩子6歲以後就應盡量減少體罰,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。6歲以後,多數孩子已經進入學校了,獨立自主意識有了較好的發展,自尊心越來越強,開始努力地做事情,渴望著憑借自己的能力、勤奮,不斷帶來各種成就。 進入青春期後,兒童在肢體運動、認知、道德感等方面日漸完善,逐步形成完整的統一的自我。他們強烈感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、獨特的個體,具有認識自我、表達自我、張揚自我的強烈要求。如果這時體罰孩子,他會感到這是對自己人格的嚴重踐踏,產生強烈的抵觸心理,從而加重他們的叛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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