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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一夜和前男友戰4回,事後竟告「性侵」?法官聽到「做到恍神」後下了「這判決」!所有人叫好!

 

她一夜和前男友戰4回,事後竟告「性侵」?法官聽到「做到恍神」後下了「這判決」!所有人叫好!

 


和男友分手之後,兩人再次進行性行為,算不算性侵害這裡有一個案件,大家可以參考看看:

圖片來源:網路,示意圖,非當事人本人,以下同

有一個女生,一個晚上和前男友打了4次「分手砲」,嘿.咻過後,女生提出告訴,想告前男友性侵,沒想到性侵沒告成她反被吃上其他罪名!

圖片來源:網路,示意圖,非當事人本人,以下同

根據今天出版的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有一個年紀大約20多歲的林姓女子,去年6月的時候,在汽車旅館向陳姓男友提出分手,但是事後他控告前男友不願分手,掐她脖子,甚至兩度性侵得逞

可是彰化地方法院調查之後,沒有查出具體的性侵事證,陳男也獲得不起訴,之後他反而控訴女方誣告,女方昨天被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,緩刑2年。又依據今天出版的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法官審理時陳男斬釘截鐵地說出以下的話:

陳男說:「我們一天內連做4次,其中一次她還問我,有沒有全部射出來?」

陳男錶示,他們兩個人在汽車旅館大戰3回合,其中還有中場休息,去社頭的清水巖寺聊天,最後再回去男生的住處嘿.咻1次,林女也說溜嘴: 「我已經做到恍神,忘記了!」

圖片來源:以下同

網友紛紛表示:「笑死!」有人甚至說:「台灣女生,不意外!」

法官最後認為兩人是合意性交。

把這個案例分享出去,不要讓別人受害了!

資料來源:蘋果即時






她一夜和前男友戰4回,事後竟告「性侵」?法官聽到「做到恍神」後下了「這判決」!所有人叫好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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