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離婚後,初次見面的繼母「第一句話」竟是叫她要....離譜要求連律師都看不下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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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爸媽很早就離婚了,我從小跟著媽媽過生活,很少跟爸爸見面。後來知道爸爸有了新家庭,但始終沒見過新繼母跟同父異母的弟妹。 沒想到等我長大後,有一天素未謀面的繼母居然來找我了!劈頭就說我從來沒跟爸爸生活過,也沒照顧過爸爸,所以希望我同意簽「拋棄繼承同意書」,要我保證以後不會繼承爸爸的遺產!這個同意書我一定要簽嗎? 這個離譜新聞曝光後,有律師舉出法條表示,根據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》第49條之規定,「繼承開始前拋棄繼承權者,無效」! 而且律師還說,父母再婚後,除非有辦理收養程序,否則不會影響子女對生父生母的繼承權!若是真要拋棄繼承也得等到被繼承人過世後簽屬才有效。 快來看這則有關繼承權的新聞吧: 影片來自Appledaily 就算簽了也是無效的,繼母的如意算盤看來是要落空了啊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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