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個早餐回來 家被偷拆了
|
|||||||||||||||
【綜合報導】卑劣建商,可惡至極!新北市民林仁堅昨天一家五口出門吃飯,吃到一半接到鄰居電話:「你家房子倒掉了!」返家竟發現1至3樓房子已被大鋼牙怪手夷成廢墟,全家都嚇呆了。原來是建商欲整合林仁堅和其他12戶民宅蓋大樓,林和另一戶不願合建而僵持,建商竟違法突襲偷拆,害得林家人無家可歸。林男昨大罵建商手段下三濫,報警提告,他痛哭說:「這間房是我爸媽留下來給我的回憶呀!」
林的房舍地坪約7坪大,為地上一樓磚房、二和三樓鐵皮加蓋;吳姓屋主持4.3坪地坪。另一棟屋主已搬走,原址是空屋。 地遭賣合建談不攏林男表示,他父親在60年前從南部帶著一家人北上三重,和地主合資蓋房子,父親取得磚造房屋地上權,地主取得土地所有權,父親開面店維持生計,父母去世後他娶妻生下三個孩子,多年來和地主相安無事,但隨著地主去世,其後代卻決定將土地賣掉。 怪手司機:沒拆錯林男昨下午在廢墟中尋找財物,他說:「損失無法估計,很多東西不是用金錢能計算的。」 建商地址空無一人鄰居吳先生說,去年風災時,橙鴻建設在他房子地基旁偷挖深2公尺、寬2公尺的壕溝:「他們就是希望颱風帶來的大雨沖刷地基,讓我的房子『自然』倒掉。
」 《蘋果》昨走訪橙鴻建設登記位於汐止區新台五路地址查訪,該址為一棟11層商業大樓,該公司樓層是空的,無公司招牌,警衛表示未聽過該公司進駐及人員進出。 新北市社會局昨晚要安置林家五口,表示林家可先找旅館棲身,再向社會局請款,不過林男昨晚決定先住朋友家中。 新北市府表示,林姓屋主持有的地上建物並無合法登記,屬違章建物,建商於今年申請建照,但未申報開工;該建商無權拆除違建,只有政府才能執行拆除,建商若擅自拆除可依《建築法》罰款一萬元,並勒令停止拆除作業。 「僅能提告爭賠償」律師吳聖欽昨表示,建商無權拆除任何人的房屋,即便居住者沒有土地所有權,或是租賃、竊佔、違建的房屋,也都須透過法院程序釐清所有權後,才能拆除,建商若強拆,恐觸犯《刑法》毀損器物罪,最重可處5年徒刑。若房屋已遭強拆,要回復原狀已不可能,屋主僅能透過訴訟來爭取損毀賠償。
|
|
轉發 分享 是一種境界 |
你有什麼想法嗎?? 快留言!! |
Facebook 粉絲 留言版 |
9103人都推薦這個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