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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無天!性侵女學生強逼洗下體 黑幫大哥還反控誣告! 觀看數:8174 人
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,前年幫1名女高職女學生生排解糾紛後哈到她,強逼女學生到公司上班、住進他的家,恫嚇「如果不聽話,殺你全家」,女學生被迫答應後,張男竟開出「1萬半套、2萬口交、3萬全套」,強逼發生性關係,事後還拉女學生到浴室洗下體滅證。
台北地院日前已依對少年強制性交、妨害自由等罪判張男4年8月徒刑,豈料張男竟反控女學生涉嫌誣告,不過檢察官認為事證不足,處分不起訴。
竹聯幫雷堂創始於1988年,與風堂、火堂等長老級堂口同時創立,同屬精神領袖陳啟禮、「么么」黃少岑嫡系堂口,行事作風相當剽悍,綽號石頭的張華茂(現年53歲),原為韓籍華僑,2、30年前因故離開韓國來台,和雷堂兄弟混在一起,2007年接下雷堂堂主一職。
2015年11月間,張華茂叫小弟幫1名就讀北市某高職的女學生排解糾紛,事後張請小弟傳LINE給女學生,告訴她張要收她為乾女兒。
與女學生相依為命的母親得知後,認為張男是黑社會不妥,連忙帶女兒到張男的公司瞭解狀況,張男仍稱覺得女學生很可愛,想收她為乾女兒,女學生母親聽完後當面婉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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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男不死心,一周後要小弟開車到校門口等女學生下課將她載到公司,要女學生在公司幫忙收垃圾、倒茶水,女學生不願意,張恫嚇:「叫妳來就來,沒有第二句話,妳再講就死定了」、「如果不聽話,就要殺妳家人」,女學生嚇得不知所措,只好乖乖答應,每天下課就搭張男小弟開的專車到公司上班。
10天後,女學生因交男朋友的事與母親起爭執,張華茂得知後,隨即載女學生返家,強硬要求她立刻收拾衣服,並揚言要把女學生丟到「矮騾妹」圈子(混黑道的女子),女學生母女被張的態度嚇到,但女學生仍搖頭表示不要並躲進房間,豈料張男卻衝進她房間要她收拾衣物去他家住,女學生不敢不從,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女兒被帶走,此後女學生的一言一行都在張男監控下。
同年12月15日凌晨,女學生在張家住了1天,張男就要女學生到他的房間聊天,由於聊到很晚,女學生很累想回房睡,但張男不讓她睡,還說:「只要不乖,就會用性侵的方式懲罰並給錢」,同時還問「1萬夠嗎?2萬夠嗎?」,張男見女學生都不說話,索性自訂價目表「1萬半套、2萬口交、3萬全套」。
女學生聽到後大聲回稱:「我都不要」,竟因此惹惱張男,張男怒罵:「我給妳錢,我處罰妳我也爽」,女學生仍不願意,張男遂違反其意願脫光她的衣物,女學生掙扎哭泣挨求:「不要、停下來」,張男變本加厲性侵女學生得逞,完事後還把女學生帶到浴室用力沖洗下體,並恐嚇「妳敢講出去就死定了」。
隔天(16日),女學生藉故感冒請張男讓她外出就醫,張男令小弟帶她出去後,女學生到了平時熟識的心理醫師診所,請醫師協助她驗傷並報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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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,依對少年強制性交、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張男。
法院審理時,張男雖承認有帶女學生回家住並發生性關係,但辯稱沒有恐嚇對方,是為排解女學生與其母親的衝突,才會提議到他家住,且當時有給女學生鑰匙,她可自由進出;至於性交部分,他有拿3萬元給女學生,是性交易,並未違反其意願。
不過台北地院依女學生的指訴、其母及心理醫師的證詞,判決張男有罪。
張男不服上訴高院,同時對女學生提告,認為她所指控的都非事實,涉犯誣告罪,並請求檢察官讓2人對質詰問。
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未查出女學生有涉犯誣告罪的事由,因此未讓兩人對質,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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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就在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後,張男也具狀表達要撤回告訴,並表達在法院會與對方談和解,這起性侵案,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