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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二代居然愛上3歲男童?拐來焚屍還包成「這樣」...「揪心畫面」讓所有人哭紅眼! 觀看數:5221 人
根據中國時報報導,嘉義纖維的董事長王邦鏞,因為愛上員工的3歲兒子(鄭姓男童),竟誘拐他、接下來還做出人神共憤的事,而且受害者的父母選擇原諒?為什麼?
圖 示意圖,非當事人本人
王男是地方望族,是個富二代!網路上傳言辦案人員遭受很大的壓力...
如今68歲的王男,民國78年接任嘉義纖維公司董事長,當時他1個多金的富二代,卻一直沒有定下婚事,根據法官調查,王男偏愛男童,假如碰上喜愛的男童,時常表現親暱的行為。
當年在嘉義纖維公司上班的鄭姓夫婦,為了照顧小孩,只好攜帶當時才3歲多的次子去工廠上班。王男認識鄭童後,要求對方稱他「爸爸」,用買玩具當成理由、載鄭童外出。
有一天鄭童不見了,民國80年9月,王男一知道鄭童被送到托兒所、開車到托兒帶走鄭童。鄭童失蹤後,他父母經過托兒所小孩轉述,去公司質問王男,可是王男不為所動、不承認擄童!
王男殺了鄭姓男童,這還不夠、他採取焚燒的方法來處理屍體、把屍首泡入泥漿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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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 翻攝東森新聞
面對這種犯人,王男8度被判處無期徒刑,這場官司足足打了22年!但人性還是充滿光輝,鄭童的爸媽面對兒子慘死的苦痛,居然選擇放下、不再追究凶手的刑事責任,最高法院在4年前,將王男依照殺人罪,輕判了15年半定讞。
王男最可惡的是,最後否認犯罪,他的律師質疑證人的證據力有瑕疵,讓整個案件遭終審八次、發回台南高等法院分院,也讓案件不斷撤銷、更審。
圖 翻攝東森新聞
最高法院最後佐以王男假冒綁匪,打電話給鄭童父母的錄音內容,最後把王男定罪、判刑確定!才終於讓這22年的漫長訴訟畫下句點。
圖 翻攝自網路
最高法院認為,王男做出的事情太邪惡、本來不可以輕縱,可是法院審酌他素行良好,此次犯行是出於對鄭童的錯愛,才會鑄成大錯。
最後王男的三姊,在更八審訴訟中又給付家屬380萬元,希望稍微彌補家屬喪子之痛,鄭童父母又說清楚不再究責了,最後才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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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男童安息!
謝謝法官還給被害人公道!太讓人難過了!
資料來源:中時電子報、東森新聞雲
圖片來源:東森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