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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宗瑞迷昏兩女玩3P 結局是這樣 觀看數:5448 人
(更新:新增影片、判決理由)淫魔富少李宗瑞5年前犯下震驚社會的夜店把妹性侵、偷拍21名女子案,被依強制性交、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,其中10罪淫害11女部分,前年底李宗瑞被判刑20年定讞,已入獄服刑;高院更一審認定李宗瑞曾同時迷姦2女,企圖玩玩3P,但性侵第2人時,不知何故沒有成功,今針對剩餘8罪共9名女子受害部分,再依乘機性交、強制性交等罪,合計判李宗瑞39年2月徒刑。仍可上訴。高院更一審判決理由指出,本次審理的8罪9女受害部分,有3人在一審是以證據不足,判李男無罪,但更一審重新勘驗李男偷拍光碟,認定8女受辱時均處於酒醉等不能或不知抗拒的狀態,另1女則遭強制性交,因此撤銷一審認定,全部改判有罪,其中包括一次李宗瑞同時迷姦2女,只是想要性侵第2人時,不知何故沒有成功,所以認定一個乘機性交、另一個乘機性交未遂罪。高院指出,更一審判決一旦定讞,將與李男前2波分別定讞的罪名,重新酌定應執行刑,仍以最高30年為限,所以更一審僅判決8罪各別刑度。
李男(32歲,在監服刑)是元大證券董事李岳蒼的兒子,被控從2009年起在北市夜店獵豔,先後帶30多名醉女回自己在信義區的豪宅性侵、偷拍,2011年7月因被一對姊妹花提告才被查獲,李男案發後一度藏匿南部,2011年8月投案被收押,檢方分成2案起訴他性侵、偷拍19罪共21人,其中18罪20人部分,一審依強制性交、乘機性交與妨害秘密等罪合計判刑22年4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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