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2016年起新規定「台灣海關禁止入關物品」,搞不清楚在機場被查扣就虧大了! 觀看數:2176 人
重要:2016年起新規定,帶超量非處方葯會被依偽禁藥送辦喔!
出國買成藥、維他命或託人國外寄葯注意,限量限次,維他命超過1200顆就過量,郵寄1年限2次,違者要罰。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今天指出,藥品不是土產,不會愈吃愈補,
何況國際郵包、快遞,分批挾帶寄送台灣沒有核准藥品,從國外攜帶大量藥品入境,已成為走私葯的漏洞。
食葯署依「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」規定,2015年7月1日起,藥品郵寄回台前,必須事先向食葯署申請進口同意,
「非處方葯」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,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;
寄送「處方葯」應憑處方箋且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,近視隱形眼鏡也要附處方箋。
此外,民眾出國逛街愛買葯,偏好日本的胃藥成藥、東南亞的萬金油或驅風油、中國大陸的中藥及其製品,購買自用送禮兩相宜,明年7月1日起,攜帶藥品入境超出限量,必須事先申請,而且不同的種類的成藥合計不可超過6種。
何謂「超量」?
在「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」表上的成藥和維他命,萬金油3大瓶或12小瓶、八卦丹12小盒、龍角散6小盒、驅風油2瓶、中將湯丸2瓶、撒隆巴斯50片盒裝2盒、硫克肝2瓶、正露丸400粒瓶裝2瓶、胃藥1000粒瓶裝1瓶、曼秀雷敦藥膏6瓶、辣椒膏24片盒裝2盒、朝日萬金膏5片盒裝6盒,超出這些限量者,即為超量。
sponsored ads |
sponsored ads |
此外,合利他命290粒瓶裝限2瓶、維他命12罐或總量1200粒、各種口服錠裝膠囊食品每種12瓶但總量不超過2400粒、中藥材每種0.6公斤合計12種、中藥成藥不超過12瓶(盒)但總數限36瓶(盒)以內。
民眾攜帶超量藥品入境,或是海外寄送葯回台,被海關攔下時,目前可以自行放棄,或事後補申請了事,可是2015年7月起,沒收銷毀事小,觸犯葯事法有關偽禁藥的罰則事大,最重被處10年以下刑期。
1. 台灣海關禁止肉類食品進關
舉凡如牛肉乾、肉鬆蛋卷(澳門名產)、真空包肉品,這些都不能闖關。
如果是做成罐頭的食品如法國的兔肉罐頭、鴕鳥肉罐頭、牛肉罐頭等,這些可以進台灣不會被丟掉。
真空袋包裝的肉類都一律禁止,真空包裝的大閘蟹、帝王蟹等,都被禁止攜帶。
sponsored ads |
sponsored ads |
sponsored ads |
sponsored ads |
sponsored ads |
sponsored ads |
sponsored ads |
sponsored ads |
3. 新鮮水果絕對不要帶進台灣,為了台灣植物生態,請大家不要僥倖闖關。
機場的米格魯是受過專業訓練的,請大家不要跟米格魯的鼻子賭上一把。
只要是新鮮水果都不能帶,東南亞芭樂、柑橘、榴槤和蛇皮果等,都是禁止類水果。
中草藥,只要是符合「乾燥」、「經加工」等條件,都可以攜帶,但還是要先申報檢驗。
水果乾已經加工處理過的就可以帶回來。
4.免稅物品的範圍及數量:
酒1公升,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,但限滿20歲之成年旅客始得適用,20歲以下的孩子不能算人頭帶菸酒進關喔!!
非屬管制進口,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,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。
上列以外之行李物品(管製品及菸酒除外),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。
5. 武器毒品、盜版光碟等違禁品:
請大家不要跟自己的前途開玩笑。在其他國家帶毒品入關會被判死刑的!
仿冒名牌包也會被抓喔!海關人員是很有經驗的,請大家不要考驗海關的辨識能力。
6. 寵物出入境要注意:
攜寵物入境:
活動物禁止攜帶,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、貓、兔除外。
攜帶寵物入境,應由畜主或其代理人先向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請核可,並於起運前兩星期向下列機關申請檢疫,取得進口同意書後始得入境。
攜寵物出境到他國後,再攜帶回國,亦比照攜寵物入境之有關規定辦理。
@自中正機場入境: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理(電話:03-3982431或03-3982663轉201、202)。
@自高雄機場入境: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辦理(電話:(07)8059590或(07)-5360070轉518)。
7. 維他命也限制數量:
以維骨力為例,台灣規定每個人每次只能帶1200粒,以一瓶200顆裝或300顆裝來計算,每人每次頂多只能帶五至六瓶。
而善存依劑量不同可歸類為維生素藥物或膠囊狀食品;維生素藥物一次不能攜帶超過1200顆,膠囊狀食品則不能帶超過2400顆。
藥品自用攜帶限額看這邊:http://web.customs.gov.tw/public/Attachment/711281446471.pdf
如果超量攜帶藥物進入台灣海關,必須經由紅線櫃檯辦理申報,取得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許可,才能放行。
如果沒有申報而遭台灣海關查獲,藥品會被沒收,攜帶者會被移送法辦。
移送法辦後果可能判決有罪、可能緩起訴、可能不起訴,如果是持有綠卡的美國永久居民,有判決或緩起訴紀錄將被視為「非良民」,影響日後入籍申請。
自97年10月1日起,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,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,除處新台幣3,000元以上罰鍰外,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。
資料來源:財政部關稅總局http://web.customs.gov.tw/ct.asp?xItem=12072&CtNode=13127
財政部海關總稅務司署 (02)27722392.27413181.27523355
財政部台北關電話 (03)3832293.3832292.3832298
財政部高雄關電話 (07)8011924.8016511
常見違禁物品列表:
1. 活動物。
2. 一般肉類:新鮮、冷藏、冷凍及經煮熟之牛、羊、鹿、豬、馬、雞、鴨、鵝…等禽畜肉類。
3. 加工肉類:
(1)乾燥或醃制肉類,如肉乾、肉鬆、香腸、臘肉、熱狗、火腿、鴨賞…等。
(2)內餡含肉產品,如肉粽、肉包、牛肉丸、貢丸、水餃、披薩、月餅、三明治、漢堡、肉鬆蛋卷、肉鬆蝦餅…等。
(3)含肉速食面(粥)、含肉之固態或液態湯類、含肉夾餡粉條、肉骨粉、雞肉粉…等。
4. 生蛋(制)品:生鮮雞蛋、鴨蛋、鵝蛋、胚胎蛋(如鴨仔蛋)、皮蛋、生鹹蛋…等。
5.含動物性成分之動物飼料:犬貓食品、寵物罐頭、動物皮製成供寵物嚼咬產品(如牛皮骨等)、其他調製動物飼料…等。
6. 生乳及鮮乳。
7. 生物製劑:血清、動物疫苗、生物樣品材料…等。
8.其他動物產品:未經刨光、上漆、處理之動物骨、角、齒、爪、蹄、毛、羽毛產品及未熬制精鍊之動物油脂…等。
9.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(夾雜有血液、羽毛、糞便及其他雜污)。
10.活魚及其產品:鮭、鱒、鱸、鯉、鯰等5種活魚類及其新鮮、冷藏及冷凍帶內臟產品。
11.種蝦及蝦苗:繁殖用種蝦及蝦苗。
12.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。
13.含動物成份之中藥材:牛黃、雞內金、麝香、鹿茸等。
網拍業者請注意,下列商品禁止上網拍賣販售,如果你從海外帶回台灣來,上網販售一樣要受罰
葯事法:無照販售藥物(包含藥品與醫療器材)乃至於非藥商而進行藥物廣告規範嚴厲,有照藥商也不能在網路上進行銷售(因為需要專任藥師駐店)
1.藥品:善存、維骨力、威而剛、酸痛貼布、柔沛、正露丸、銀杏、褪黑激素、骨齒目、smarken、MSM、銀杏葉、奶薊(乳薊草)、犀利士、威而鋼、樂酸克、熱威樂素、落建、諾美婷、維骨素、眼藥水、洗眼液(洗眼水)、Viartril、泰國Counterpain按摩膏。
2.醫療器材:血壓計、血糖機、近視眼鏡(包括有度數的太陽眼鏡)遠視眼鏡、老花眼鏡、隱形眼鏡(包括藥水、沖洗液、清潔液、保存液)、碎脂機、衛生棉條、導入儀、灌腸器、體溫計、體脂計、保險套、3M美容膠、耳(額)溫槍、驗孕試紙、酸痛貼布、束(托)腹帶、OK綳、肌內效、護具、輪椅、低周波治療器、醫療用彈性襪(預防靜脈曲張彈性襪)。
3. 禁藥:白鳳丸、雲南白藥、三體牛鞭、牛寶膠囊、西瓜霜、人蔘條片、出售水貨的藥品(未經受檢都屬於禁藥*1)。